首页 走进许营 政务要闻 魅力许营 政务公开 经济发展 村居风采 社会民生 招标公告 今天是:
 
     首页 > 社会民生 > 办事指南  
聊城高新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明白纸
编辑日期:2015-09-24 08:50:26   编辑:杜辛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一、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通俗地讲,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的、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车。
    二、黄标车有什么危害?
    机动车排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在大中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已占空气污染负荷的20%以上,是造成雾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一辆黄标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5倍。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对我们人体有很大危害。污染物会刺激我们的呼吸道,使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呼吸困难的发病率升高,肺功能下降。不仅如此,其中含有的强致癌物质苯类物质会引发肺癌、甲状腺癌。
    三、黄标车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等标准,汽油黄标车界定是国Ⅰ以前全部车辆为黄标车(不包括国Ⅰ)。柴油黄标车界定是国Ⅲ以前全部车辆为黄标车(不包括国Ⅲ)。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2000年7月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1999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199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2016年1月1日以后,黄标车将实行强制淘汰,政府不再补助。
下列五类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黄标车;
    2、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5、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二)补贴标准。补贴政策按不同标准分四个时段实施,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补贴:
    第一时段为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
    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
    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
    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
    补贴标准执行时段,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第四阶段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44 1.2 1.04 0.8 0.64
中型载货车 1.04 0.8 0.64 0.48 0.4
轻型载货车 0.72 0.56 0.4 0.32 0.24
微型载货车 0.48 0.32 0.24 0.16 0.16
大型载客车 1.44 1.2 1.04 0.8 0.64
中型载客车 0.88 0.72 0.56 0.4 0.32
小型载客车 0.56 0.48 0.4 0.32 0.24
微型载客车 0.48 0.4 0.32 0.24 0.16
 
    五、黄标车综合治理处罚措施
    (一)强制淘汰
    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状态的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先行强制淘汰、注销。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通行证,先行淘汰营运黄标车,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二)限行
    1、限行区域。2014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市城区四环以内限行;自2014年11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大至各县市建成区以及高速公路;自2016年1月1日起,山东省区域内道路将全部禁行黄标车。
    2、进入限行区处罚标准。公安交警部门一方面将利用“天网工程”、“电子警察”等监控平台对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另一方面开展不定期上路执法检查,对违法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和查扣。对于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
  六、高新区黄标车淘汰补贴受理点
    在开发区车管所设立环保、公安交警、商务、交通、财政部门联合服务窗口,受理淘汰补贴业务。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东首开发区车管所
    联系电话:2931176
    七、业务办理流程
   (一)符合申领补贴条件黄标车的办理流程
    1、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百度“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或输入http://58.56.98.111/index.shtml,点击“注册申请”窗口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请仔细阅读《服务条款》。
    点击“车辆所有人录”,再点击“申请补贴录入”,读《服务条款》,点击同意,学习“补贴申请须知”。对照“补贴申请须知”,如实填报车主及车辆信息,注意保存流水号。
    2、服务窗口的环保部门进行初审。
   携带: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黄色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副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主同名的银行卡(单位基本账户)、(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车辆注销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交环保部门核验,环保部门核实相关材料后进行初审认定。
    3、审核确认后,车主将车交报废回收企业。
    4、工作人员到车管所代办注销手续。
    车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供车主的委托书或单位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复印件)。
    5、车主到服务窗口申领补贴资金。
    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办理(商务局)窗口审核注销证明。
    6、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
  (二)不符合申领补贴条件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
    1、由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将机动车交报废回收企业。
    2、报废回收企业到市车管所代办注销手续。
 
Copyright © 2011 英国bet365日博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635-8591008 传真:0635-8591008 邮编:252000
鲁ICP备12030467号 技术支持:聊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