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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小学实验综合楼招标公告
编辑日期:2016-05-05 07:38:44   编辑:杜辛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水苑(前姜)幼儿园幼教楼、许营小学实验综合楼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项目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标段一:韩集乡水苑(前姜)幼教楼;

  标段二:许营镇中心小学实验综合楼。

  2.3计划工期:标段一:90日历天;标段二:1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项目概况:

  标段一:建筑面积:1681.63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

  标段二:建筑面积:2341.52平方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2报名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冯泽峰 联系电话:0635-8902812

  4.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4.4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投标代表人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若是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简介、项目负责人简介(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领取

  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标书发售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

  7.监督机构

  7.1监督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7.2联系人:刘淑芝

  7.3联系人电话:0635-8507136

  8.公告发布机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聊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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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5-8591008 传真:0635-8591008 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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