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为做好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2014〕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报送2014年目标计划
请在前期已报送的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基础上,按照工信厅联产业〔2014〕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研究提出2014年15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以及计划淘汰的企业名单、主体设备(生产线)和产能,填报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表(见附件2)、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企业名单(附件3),并按照规范格式要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从ttlh.cstc.org.cn下载)中填报相应内容,于2014年2月17日前,经县人民政府或区管委会同意后,将目标计划文件及数据光盘报送市经信委产业政策科(一式六份)、财政局(一式一份)。
二、组织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为适应新情况、新要求,更好发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引导作用,财政部对《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80号)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请按照有关要求,根据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提出符合奖励条件的落后产能规模、具体企业名单及计划淘汰的主体设备(生产线),并在淘汰落后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从www.jjrjw.com下载)中填报相应内容,于2014年2月17日前将申请文件、数据光盘和企业资金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一式一份)、经济和信息化委(一式六份)。同时,将2013年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实际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一并报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代军
联系电话:0635-8288624 13508930217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2014〕14号)(http://cy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23/n14584578/15853139.html)
2.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表[点击下载];
3. 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企业名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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